央廣網北京7月3日消息(記者韋雪)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中國之聲最近全天重點關註了福建閩侯縣失地農民子弟高考可加20分的事情。2002年,為了建設福州大學城,閩侯縣上街鎮和南嶼鎮的土地被大幅徵用。作為補償辦法之一,從2002年起這些地區的考生報考福州大學城內的高校,都享受降二十分錄取的政策。中國之聲記者今天採訪到了福建省教育廳,他們稱今年這一政策將全面取消。
  針對福建閩侯縣失地農民子弟報考福州大學城內高校可加20分的事情,福建省教育廳表示,當年對大學城徵地農民子女的加分政策,是由福建省教育廳單獨安排招生計劃,對本一批線下20分以內、本二批線下20分以內,以及部分專科批考生,根據考生志願填報情況,安排在福州大學城內相應批次的高校就讀。
  福建省教育廳宣傳部工作人員林曦:我們照顧加分的政策出台的背景是考慮到農民對大學城建設的貢獻和福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們給他一個特殊的錄取政策。
  福建省教育廳雖然承認,這種特殊的錄取政策是一種“照顧政策”,但又強調,這一政策跟當地建大學城時較低的徵地補償沒有關係。
  林曦:這個政策跟徵地補償款沒有邏輯上的聯繫,沒有說你徵地補償款不要,我給你加幾分,給你加三十分。所以我們說政策被誤讀。
  實際上,當年建福州大學城時,失地農民得到較低的徵地補償款,在閩侯縣是公認的事實。
  失地農民:別的地方也有徵地一百畝徵一畝,我們一百畝徵掉八九十畝,我們根本沒有生計。什麼都拿去蓋大學城了。他們當初最早的意思是為了順利拿到土地,就有這樣的許諾,也沒有說多少年。
  此前,閩侯縣教育局原高招辦主任林泰明接受記者採訪時,也確認,對失地農民子女高考加分,因為當時徵地太多,賠償不多,許多農民不願交出土地。福建省教育廳領導最後給了上街村這樣一個優惠錄取的口頭承諾,沒有形成文件。
  林泰明:省政府主要負責領導和教育廳領導和監察等幾家部門坐下來議這個問題,上街出現的這種情況,我們還是對上街進行照顧,這樣在座默認一下就可以,然後我們口頭傳達,不形成文件。
  記者:沒有形成文件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林泰明:沒有就沒有,領導不敢去承擔責任,誰簽字啊。
  沒有形成文件的補償辦法最終實施了十二年,而對於這種明顯違反教育公平的做法,福建省高招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都心知肚明。為什麼明知違規還要繼續實行加分政策?對於這一問題,福建省教育廳沒有回應,只是表示,從今年起,這項照顧政策全面取消:
  林曦:解決就是,全部取消啊,全面停止,原來的加分政策不再實行了。
  記者:那有沒有新的政策?
  林曦:目前我們沒有消息有新的政策。  (原標題:福建閩侯官方稱“高考加分抵徵地款”系“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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